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江湖掌门人 > 正文 第五百章 皇恩浩荡一
下,我大明税率极低,农税三十税一、商税五十税一。但是,收税对象错了,税收应该起到社会均平以及保障贫民生活的作用。但是,我大明的税收却拉大了收入差距!”

    “农耕社会,照顾的主体在农不在商,并要抑制地方豪强兼并土地,但我大明只有洪武朝才是如此。如今,地方过强,官府不敢向他们收税;如此一来,豪强们不缴纳的税赋便转嫁到了平民身上,贫富更加悬殊!最终穷人没有饭吃,四处作乱;银钱全都集中在地方豪强手中而不能用之于国,导致战时国库空虚。成为内忧外患并起之局面!”

    “再以宋朝为例,宋朝商税是财政收入的主项,并且专门有针对城镇的城郭之赋;铜铁冶炼等矿业税也过大明。”

    “宋代商税分过税和住税两种,也就是商品的流通税和销售税。过税为百分之二,住税为百分之三,商人拥有房宅田产的,须依一般民户交纳赋税,并于州县关镇等处设置税务,遣官监临征商;对僻远的村墟市集等处,大多招募人户承包商税,称作买扑。商税征收网遍及全国城乡。”

    “其商税名目十分繁杂,宋廷明确规定,‘商业税收不同于农税’。一些商品,如小贩的细碎交易、基本生产工具,如耕牛、农具等,宋廷有时明令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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