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江湖掌门人 > 正文 第五百章 皇恩浩荡一


    “实际上,宋代的商税日趋苛细,绝大部分商品都需纳税。商税纳钱,无现钱者听以实物折纳。也有官府因需要商货如铁器、马匹,而征取实物者,谓之抽税,税率百分之十。”

    “当然,宋朝的附加税是一大诟病,较普遍的如有按船只大小征收的力胜钱,有时甚至连空船也不能免此苛敛,以及北宋中期以后出现的市例钱。官府税务增多,致使商品交纳过税的频率高,同一件商品要多次纳税也是一大弊病。”

    “田宅、农畜等大宗商品买卖须立契约,否则治重罪,朝廷称为印契钱,税率比住税高,为百分之十以上。”

    “宋代市舶司舶税有二:一是抽税。约为百分之十,此外不同商品有不同税率,如真珠、龙脑之类贵重商品抽税百分之三十,而玳瑁、苏木等一般商品抽百分之十;二是官价收买。不同的商品,官府博买不同,如犀象重三十斤以上、军需物品等全部由官府博买。”

    “官府博买舶来品,除一部分供给皇室消费,大部分专营变为财政收入,最高时市舶司税收达到两百万两之巨。”

    “宋代实行茶条制度,茶商事先需到官务出钱购买茶引,政和二年,茶利收入达四百万两;香料由于利润高,因而有官府专卖;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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