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诛红与八十红论 > 章节目录 迷题种种论宝钗(一)
    迷题种种论宝钗(一)

    由于要写宝钗,故先将无意找到以前写在论坛上的旧文字上传混目,早年所写不合理处谅解。

    在《红楼梦》宝、黛、钗三个没有胜利者的爱情悲剧中,薛宝钗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从第一回引子中看到:宝玉入世历炼的目的达到了,黛玉报恩还泪的宿命也完成了,但宝钗的目的很单纯:她进贾府目的就是要了断“金玉良缘”。她十二岁进贾府,嫁给宝玉时已经二十岁,经过八年艰苦与宝玉培养感情的时间。

    本文这里要讨论的即是万分复杂人物薛宝钗的未解公案。行文入里,解悬述众,望大家理解。

    第一、“老太太说要替他作生日”——年龄公案。宝钗过生日时15岁,宝玉13岁,黛玉12岁。但如下情节使年龄问题出现:

    1、黛玉进京时6岁,宝玉7岁。因为贾母指当时为“残冬”,所以让黛玉住暖阁,宝玉住碧纱橱,两人仅一扇之隔,“同息同止”从后文看是公认的。这其一是新收拾的房间凉气森森,贾母爱惜黛玉;其二是古时“男女七岁不同席”,两人没有避讳。到第七回送宫花时,两人已经各房而居。即此时宝钗应9岁,但与之同年的香菱却是13岁。那作者让贾雨村赴任的路走了4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