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手里拿着的正是那才写了半本的手札。
她看书有写手札的习惯,写的多是心得,亦或是与验尸办案有关的灵感。她在古水县家中时,曾写了满满一书架的法医理论,纠察仵作验尸古法之错处,提写可行之法,想着的是若有一日被他人所阅,兴许世间会少些冤案。当初她离家时未带那些手札,前些时日读医书时想起还有许多没写,便寻了本子接着写了。
她在榻旁坐下,先掠了眼男子的前额,见他额间无汗,这才暗舒一口气,目光一转,瞧见了他手上执着的书。远远看时,她以为是书,到了近处才看出那书上落着的是她的字——那是她的手札。
暮青不接话了,不是无话可接,只是觉得辩这些事甚为幼稚,辩了一句已经不像是她的智商会做的事了,再辩下去明早就傻到不能验骨查案了。
“……”
“马驮你上山了?”
“跑了一天的是马,我是坐在马车里的人。”
步惜欢垂眸看书,凉凉道:“你的腿脚也不见得能出城,还不是到处跑了一天。”
那脚步声顿歇,停了好一阵儿,再听见时声音已轻,听着有些蹑手蹑脚,但暮青上来时却面色如常,远远便问:“哪个郎中说你的身子能挪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