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什么的,血本无归,你可想好了!……”
“我想好了!”颜子卿拿出一张契约递给苏和仲。
契约上注明:和颜家立契者,交七留三;所有官府税赋由颜家负责。什么意思?颜家不逼迫立契者签卖身条约成为颜家家奴,只是以佃户形式进入颜家;所有种植收入所得颜家得七成,佃户得三成;佃户所有税赋由颜家负责。
这张契约在另一个时空的后世者看来,无比苛刻。七三开,佃户忙活一年下来,还能剩下些什么!?
但在苏和仲眼中,这张契约仁慈得令人难以置信。
颜家负责税赋——这条一旦写上去,意味着不管旱涝,所有风险都由颜家承担。即便只留下三成收入,即便种植的只是下田,但只要种上玉米、土豆这样的高产作物,只要不遇到大灾,三亩地就能收入七石食物,再上山挖点,下水捞点,十亩地就能养活一家三口。所有签约百姓都不会亏,亏的只有颜家。
按大汉律,上田是按三石粮上交什一税,一亩上田就是六钱银子;中田两石,四钱银子;下田一石,两钱银子。颜子卿的十万亩勋田,不算人头,一年税赋就是四万两银子。这些只是田税,人头税和役税另算,若全由颜家来缴,苏和仲实在看不出颜子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