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阉党二世祖 > 第八十八章 高利贷
之,最早的历史在汉景帝时就有记载。汉景帝时期,发生了七国之乱,平叛需要大量资财,财政紧张,只好向民间借贷。《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子钱家……莫肯与,惟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

    所谓“子钱家”,就是专营高利贷的人。在放债过程中,贷出钱后,在收回原额即本金外,还能得到利息,似乎钱能生子,所以古人将本金称作“母钱”,将利息称为“子钱”,营此业者则为“子钱家”。

    由于西汉中央政府和叛乱分子之间的战事尚不明朗,所以“子钱家莫肯贷”。唯有一个无盐氏愿意借钱,但其条件苛刻,要求得到十倍的利息。

    最后双方做成了这笔生意。汉政府平定叛乱之后,也如约兑现了承诺。从此无盐氏一跃成为长安城中的顶级富豪之一。

    到了明代,特别是在明中叶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高利贷资本较前更为活跃。

    万历时期的《通州志》中说:“方其谷秀于田,则有催租之胥,放债之客,盼盼然履亩而待之;比其登场,揭囊负担者喧嚣满室矣……”

    农民丰收在望的时候,官府里的“催租之胥”和放高利贷的“放债之客”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等到收割完毕,这些人则“喧嚣满室”,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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