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一句“姐妹,朋友”的言词横空炸裂之后,我有一种再一次被人戳痛心脏的感觉。
话,听起来难听,但,理确实是。我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和刘贞是“一伙儿”的,只不过,这分帮结派的结果,便是她跟着我,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儿。况且,大学的课不集中,基本活动都是以宿舍为单位,旁的人我也不熟悉,有个跟着的,天天絮絮叨叨的也挺好。只不过,我偶尔也一样烦刘贞像块化了的橡皮糖一样。不管怎样,我确实像蒋珊珊说的,从来没有把刘贞在心里化作什么所谓的姐妹或者朋友。那个智商与情商都不在线上的刘贞,对我来说像什么呢?像个我去洗手间能帮我拎书包的小佣人?帮我买饭打水的小指使?但我心里没这么给她定义,确切说,是没有想过这件事儿,而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回到口红的事件上,无论是同学,姐妹,还是朋友,倘若她刘贞当时在我心里是一个较为重要的位置,我会承认,哪怕不是我做的,我也会挺身而出。结果,我没有。我在大言不惭地批判蒋珊珊势利眼的同时,实际上,也一定程度地反应了我心里隐晦阴暗的一面儿。
对,我的不叫势利,叫轻视。
沈月凑到前面,拿起桌上的口红,拔开盖子的时候,我瞟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