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天恩寺街的嘉丁纳舅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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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古希腊贤者曾经睿智地宣称,他那个时代的每一个希腊城邦都能划分为两个,即穷人的城邦和富人的城邦,并且这两个城邦总是处于敌视或交战的状态。同样的道理,十八世纪末期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首都伦敦,其实也是由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组成的,一个属于极少数上等人,一个属于大多数下等人。
前者包括了大约十几万名贵族和富豪,还有伺候他们的仆人、管家和车夫等等,他们居住在治安良好、环境优雅的上流社区里,而所谓绅士和淑女的伦敦,指的就是这一片不大的范围。
后者的人口则已经超过了一百万,像老鼠一样聚集在若干个肮脏发臭,到处都是流浪儿、罪犯和叫花子的贫民窟里。由于这些贫民穷得几乎缴不上税,不列颠的统治者从来不关心贫民窟的治安。偶尔有某位绅士必须前往贫民窟的话,通常都要自备枪械防身,并且打死个把社会渣滓也不会惹来任何麻烦。
事实上,这样的地方在现代世界也一样还有,例如美国底特律的黑人区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
那么,在这个时代的英国,上等人和下等人之间又该如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