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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点点头,为沈弘的话做了背书:“这也是我的意思!”
沈钢的股权结构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公司主要股东基本都姓沈。大股东沈进拥有71%的股权,剩余股权中丁玉独占12%,7%分别在沈进好友兼投资者、公司元老段宸以及少数几个管理层手中:剩下约10%则集中在沈进的两个弟弟和三个妹妹手中。
沈进自以为这是对弟弟妹妹的馈赠,却没想到人都是贪婪的奴隶,若是在沈钢如日中天的时候,即便只有区区1%的股权,也是账面价值极高的资产;而在沈钢帝国一夜崩塌之后,这点股权就不值一提!他们尤其不愿让亲情和沈钢拖累了他们自身的事业!
种种理由最终导致他们根本无意拯救沈钢!
几年前沈进长子沈尧与卫巧澜结婚之前,他决定分割资产,沈尧、沈飞、沈弘三个儿子均获得沈钢15%的股份;长女沈玲虽然在这次分家中没有获得任何股份,但在她嫁到北平时,沈进送了一套位于首都二环内一栋价值数千万人民币的高档别墅。
在这次转让中,沈进的股份从70%降到25%,除了成为股东的三个儿子之外,公司股权结构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状态没有变动——直到沈尧纵身一跃!直到沈飞一家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