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大街并不难找,这条街本身就是诺贝克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
可是一上大街我就发现问题大条了:荷枪实弹的武装士兵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手腕微机上展开老葛同志的半身全系投影,在士兵中间还混着穿蓝制服的宪兵,瞪着眼睛,一个个辨别路过的行人。
“该死的,怎么这么大阵势,你到底什么来头!”我暗中抱怨道。
“咳咳,我都说了,我的脑袋值一百万。”老葛咳嗽着,低声回应我道。
老葛身负重伤,连走路都勉强,要是被搜捕者盯上绝对连逃脱都做不到,我作为帮凶也铁定要倒霉。
正抓耳挠腮间,我突然在墙角看到了一个衣着邋遢的流浪汉,正拿着个酒瓶咕咚咕咚,干巴巴地猛灌。我立刻来了想法,从墙边掰下一块砖头,随手就给流浪汉后脑勺来了一下,那家伙连一声都没发出来,就咕咚一声躺地上去了。
“该死的,你干什么!”老葛大惊骂道。
我也懒得和他废话,三下五除二从流浪汉身上扒了充满汗臭和发霉味的衣服,给老葛从头到脚套上去,先瓶子往自己脑门上就是一倒,然后拎起酒瓶灌了一口,不等老葛反应过来,“噗”地一大口劣质酒精直接喷了他一脸一身。
“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