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员僚佐,有县丞、主簿、县尉,分管事务。
其中主簿掌勾检稽失、纠正非违。
而县录事,正是县主簿的副手,协助主簿办理纠察非违之事,这是一个介于官和吏之间的中间阶层。
大唐天下各县有七个等级,蓝田就是品级较高的畿县,县主簿为正九品上,主簿之下有两名录事,没有品级。
说白点,县录事的工作职责,大抵就是勾检所有与本官府有关的行政事务,县衙所有的文案上奏或下发,都要经过录事的勾检,这职务大抵就相当于后世的县办主任了,非常重要和专业。
在蓝田县里,有品级的官员就只有县令、县丞、主簿、县尉,这四大头之下,就以县录事为最高,因此柳县令一开口就要举荐李逍做录事,也算是非常下本钱了。
按常例,县录事的选用,一般是必须选用本州之人,首取州内五品以上勋官者,若无合适者,那么就取六品勋官以下,甚至是白丁也可以。
县录事也不需要朝廷吏部选拔,而是由地方官府自行选取录用,故而柳县令说可以举荐李逍任录事。他一封举荐信,然后只要州府不否决,就没问题了,一般州府也不会否决这么一个小任命。
按理说,柳县令觉得李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