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秦吏 > 章节目录 第928章 何续初继业,而厥谋不同?
房宫的广场上,为所有人主婚,但在各宫室,确定要结成夫妇的人,皆在永巷令女官处禀明,会提前走一道秦地每对编户齐民夫妻成亲时,都必经的法律程序:

    “登记!”

    八月十三日这天,管着上林新县户籍的小吏记下伯劳和公孙丽的名籍。

    当公孙丽低声说自己氏“公孙”时,伯劳有些震惊,因为公孙丽未言,他只知道她叫“丽”。

    “我居然能娶一位女公孙?”

    “我只是大夫之女。”公孙丽纠正道。

    “我居然能娶到一位大夫之女!”

    户籍登记完了,居然还有军法官来给新婚夫妻普法……

    这下轮到公孙丽吃惊了,她虽入秦十余载,但一直在宫中长大,虽也受了些苦,知道了人情冷暖,但对外面庶民需要遵循的律令规则,根本就一窍不通。

    在秦,不论是关中故秦民还是南郡新秦民,都以家庭为单位,家长则为丈夫,而妻子仅为依附。例如,丈夫犯罪被流放到边疆,作为妻子就只能选择跟随丈夫到服刑地生活。

    婚后的家庭财产,均为丈夫所有,自主支配,但丈夫若战死,没有儿女时,也能选择妻为财产的继承人。

    当且仅当丈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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