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当时日本仍然拥有一定力量,难以设立总督剥夺国君的权力,所以采用了限制的方针。”
“与印度、巴基斯坦两国建立了平等的外交关系。巴基斯坦是从原印度地区分离出来的一个国家,国名由印度西部四个以天方教徒为主的邦的首字母加‘斯坦’,这个波斯语中‘地区’含义的尾缀组成,音译为巴基斯坦。这两国是大帝国联邦时代最重要的商品销售地之一,帝国中央不附带任何条件就承认这两国独立并且建立外交关系,目的就是尽快恢复这片大市场。”
“最后是与斡罗斯国的外交关系。斡罗斯国在大明建立初期是金帐汗国的一个属国,后来逐渐强大起来,灭亡金帐汗国,而且逐渐向东扩张。在复兴历292年(西元1659年)至295年帝国曾与这一国打过仗,将他们赶到谦河(叶尼塞河)以西。中原内乱的时候,这一国因为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反而没有发生社会革命,趁机向东占领了贝加尔湖一带的土地。”
“面对这一国,帝国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退出侵占的土地。在外交失败后,忠毅公亲自带兵北上,将谦河以东的斡罗斯军队全部消灭,俘虏的士兵在谦河东岸处死,平民驱逐回国,军官则握在手里作为谈判筹码。斡罗斯不承认失败,……,再次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