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程转回身来,对着她一笑说:“亲你的时候我吃块口香糖,保证让你闻不出来。”
“去!”徐洁就伸出提着挎包的那只手,连带着挎包,打了他一下。
徐洁现在的打扮,已经不再土气了。淡黄的鸭绒大衣,脚上是当时流行的半高腰马靴,穿着黑色的健美裤。虽然是冬天穿的厚,依旧可以显出她高挑纤弱的身材。
这些,都是刘万程利用礼拜天,和她到市里去买的,当时最好,最流行的时装。
刘万程已经不抠了,他拿的是厂长的工资,工人平均工资的1.4倍,已经连续三个月拿到一千好几百了。
而在九十年代中期,可以拿到这个工资,在这个地区完全可以算得上高收入。
他除却邮给父母二百块钱,其余的就都拿来打扮徐洁。
当初和高秀菊谈恋爱的时候,记得发了奖金,和她去市里买大衣。两个人围着市里所有的商场转了个遍,从上午一直转到下午天黑,愣是没有买成一件衣服。
高秀菊看上眼的,都是动辄几百块上千块的,两个人的奖金加起来也买不起啊,可便宜的又当真没法和贵的相比。
为这个,他还埋怨高秀菊难伺候。买个衣服,逛一天还选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