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了真正的国家决策机构,皇帝或者现在的监国变成了裁判,类似于明治期间的倭国。
而皇帝或者监国的裁判结果,仍旧由司礼监拟成圣旨,再交给六科校对下发。
当然,理论上是校对。
但实际上后期都变成了审核。
六科的给事中们才不会管圣旨文理是不是通顺呢!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内容就不盖章,他们不盖章这份圣旨就不合规矩,圣旨不合规矩那么各部尚书就有权不理。
这就是六科的特殊权力。
那么四民大会的监督该在哪一个环节监督呢?
杨庆的计划是撤销六科。
内阁的会议已经是各部尚书都参与的了,无论他们同意不同意,按照规矩交监国裁决,这已经是他们同意接受监国裁决。那么六科这个机构的审核纯属浪费,完全没有必要再经过这个环节,所以干脆把六科撤销,然后圣旨直接送六部。但涉及财政,内阁成员任免,法律制定,对外战争等等一些重大事项的,必须先由四民大会的常设委员会进行讨论,如果四民大会常设委员会不同意,那么就有权封还。
这些特定的事务,皇帝或者监国不能绕过四民大会。
其他的就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