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这群羌奴多为官府织造棉布,她们和普通的棉户不同,唐人棉户们可自由种田,既有人户,也有射士,收棉后以合适价钱卖给监司,监司便逼着这群东山女奴没日没夜地织造,把棉变成布,还要提花印染,再贩售天下四方,却只给她们吃粥,还是那种掺了糠的粥,“余目不忍睹,尤其惨然。”
韩愈还测算了下,一个羌族女奴一年连米带糠,所食不过区区四石粟米而已军卒的口分粮一年都有十二石,但她所被榨取的价值,通过各种花纹色彩的棉布体现出来,足有十二贯钱到十五贯钱,就拿兴州略阳一处的棉织监司而言,每年就能获取一万三四千贯的利入。而整个兴元和凤翔,这样的监司不下七处,分别为略阳、凤池、扶风、南由、普润和麟游,也即是说一年光是这七个监司,就能带来十余万贯的利入,萧这样的商户分润六成,军府分润四成更何况不单单是棉织,还有铁、盐、芸薹油等产业都大量使用羌奴,肆意压榨,却不问他们的死活,可以说兴元、凤翔每年在正税所得外,光是从羌奴身上便能盘剥出二十万贯的利益。
“周身棉缕参差无数,著之不可谓不熨帖,然织奴夙兴夜寐,佝偻机前,受四苦终身,何为四苦饥、寒、虐、病是也。”韩愈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他在洋州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