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
按察司大堂,高悬明镜,龚逋参凝眸看着堂下所跪之人,厉声问道:“堂下何许人也!可知鸣冤鼓是不能随意敲响的?”
曾光曦拱手道:“曾光曦,字元晦,凤阳府人士,今有天大的冤情要陈,学生自知无礼在先,愿先受杀威棒。”
此棍一挥下,即便是强壮之人,非养个一两个月难得痊愈。不过这杀威棒算是额外之刑,可打可不打,倘通融得好,自然可免,便是手下留情也很不错。不过,要是通融不好,那犯人可要遭殃喽。
旧时犯人收监前,常先施以棒打,使其慑服,称“杀威棒”。明太祖立法之时便有律例说明,平民击鸣冤鼓者,先吃三十杀威棒。
一是为防止小民频繁告状,二是为了让官府更有威慑力,不过这条刑罚自宋朝就由来已久,算是沿袭下来的旧制。
可曾光曦也不是傻瓜,这话不过是随口说说的,他来陈情来伸冤,又自称学生让龚逋参知道自己是个读书人,龚逋参怎会打他?
果然,龚逋参闻听了曾光曦的话,目光看向身边的师爷。
师爷低声耳语,道:“此人就是凤阳府今年的院试案首。”
龚逋参微微点头,食指中指相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