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佳,方入张岱、文震亨等人之法眼,包括史可法、范景文等人,也均是以诗会友之来往。即便在其所创作的戏曲之中,也毫无陈贞慧、吴应箕等人所说的“恫喝”嚣张之意,反是借此连连讨饶不已。不料,顾杲、吴应箕、陈贞慧这批公子哥儿看得老大不顺眼,心想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阮胡子来凑什么热闹。
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们写了一篇《留都防乱公揭》广泛征集签名,对阮大铖鸣鼓而攻之,文中充满了危言耸听的不实之词。阮大铖挂名“钦定逆案”,有口难辩,一败涂地;陈贞慧等人自以为痛打落水狗,功德无量。
这件事的起因,四公子之一的陈贞慧也自己说的很清楚。“老子就是看你不顺眼!”
在其《书事七则》中有一章《防乱公揭本末》记叙颇周,其曰:
崇祯十一年戊寅,吴次尾(吴应箕)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繾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顾杲),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锧,为南都除此大憝。”两人先后过余,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