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经验使李涛认识到,在这个时代,大量民工的动员,只靠由上而下的命令和惩罚,恐怕无法调动百姓的积极性,必须动之以情,诱之以利。
毕竟,刚刚解放他们的讨虏军,使难民们尝到了甜头——即便赖在杭州不出工、不出力,也能领到救济口粮,至少再也不用担心饿死街头。
他们已经意识到,新的官府貌似与众不同——他们无法容忍百姓被活活饿死这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李涛十分清楚,在这个空前复杂的年代,最核心的动员工作,是量化民工的劳动报酬,并和物质、精神 奖励挂钩。
直接的物质奖励,首先就是各种形式的工钱——在当时的环境下,单纯的银钱不一定能打动民众,必须以实物,尤其是粮食的发放为主。
另外,从长远来看,不同的民工参战程度不同,生活待遇也必须有所区分。
粗略地说,民工待遇主要分“供给”与“包运”两类。
其中,“供给制”主要针对常备民工,常备民工的任务,基本相当于旧明军中的杂役兵,所以应该享受部队战士的待遇。
李涛知道,这样做的好处是,必要时可以择优征召他们入伍,补充部队的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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