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的,可都察院却没有那么多的官位可以提供,那谁还愿意来这种得罪人的地方?
不说什么微言大义,这就是实打实的问题。冼封、康裕、陈玉等人不解决好了,所谓的都察院改革,那必将是一句笑话。
见冼封和康裕动容了,陈玉才能继续下去。
“所以我们要把都察院建立起来严格和分明的上下级制度,来给大家提供上升的空间。光有中央的最高检察院还不行,我们还要在各地建立路级、府级、县级的检察院。就像刚刚考中进士的人从县令做起一样,先入职的御史也要从县级做起,依靠成绩和资历来慢慢提升,形成一套完成的制度才行。”
后世的各部门逐级设立的状况,陈玉可是太清楚了,也知道这是很有必要的。
不像这个时代,中央还算是职权分明、互相牵制,到了地方上就显得比较原始了。
就拿一个县级政府来说,最高的行政长官是县令,县令的助手是县丞。
两人相辅相成,也有互相监督的意思 在里面。
但是很显然,作为一个县级行政单位,仅仅只靠两个人来实现权力的平衡,明显是不现实的。
一旦两人中有一个强势,必然会取得主导权,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