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联合省的霍布斯。十分感谢你们救了我的船和我的水手。你们真是上帝派来的大救星。”一个身着蓝灰色紧身衣,脚踏马靴的金发年轻人一上来便感激的向众人道谢道。
“联合省?你是荷兰人?”郑森眉头一皱询问道。一旁的士兵脸上亦露出了警惕的神色,下意识的将那位霍布斯先生围在了中间。
可是霍布斯却耸了耸肩,善意的纠正道:“我是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的公民,不过我是乌得勒支人。”
“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是的,这是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的全称。正如它的国号中所显示的那样,这是一个由1个全国议会,7个省议会以及57个市镇议会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实事上,这个国家甚至还不能被恰当的称作一个联邦。宁可说是为了共同利益和防御,而由荷兰、泽兰、乌得勒支、盖尔德斯、上艾瑟尔、弗里西亚和格罗宁格等7个握有主权的省份联合在一起的邦联,更为恰当些。而作为主体的荷兰在当时,仅仅是这7个省份中最大的一个省而已。因此这个时代的荷兰人更习惯于称自己的国家为“联合省”。其他身份的公民也不会把自己当荷兰人。当然,说荷兰共和国的特例独行之处远不止这些。最让人难以想像的莫过于它现在所处的“无执政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