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那个蒙上了灰尘的自我。
有的人做音乐,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是为了谋求利益,是为了实现自身欲望而使用的一种工具。向诗不清楚付晶决心站上舞台的初衷,不过他相信,那个人一定拥有自己想要表达的内核在,一定拥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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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亮堂堂的灯光里,全场边拍手边齐声喊着encore。
毕竟是专场演出,没过多久场内便再次昏暗了下来;众人声嘶力竭的呼喊撕裂了雾霭般的黑暗,所有人都在翘首以盼着这片国土的主人重新降临。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的登台主唱居然是第一个露面的。台下先是诡异地静默了一瞬,随即,被延迟的尖叫声立刻卷土重来。
他换了衣服。上半身是沙利叶的特大号乐队T恤,搭配了根鱼骨模样的黑色chocker,远远看去仿佛是脖颈上留下的狰狞缝线。下半身穿着长度及膝的工装短裤,踩一双皮带系扣的马丁靴,从靴筒里露出的一截骨肉匀停的小腿。
主唱信步走到舞台正中央,在喊叫声到达鼎沸之时,绕着麦克风从容地转了半圈,将近在咫尺的喧嚣一并抛诸脑后,接着径自迈步向前——停在了贝斯手的位置上。
观众席间升腾而起的困惑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