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还有她所钦慕的才华,而她过于艳丽的美貌急需深邃的目光续命。
那是个会写诗的男人。
自古美人难免沦陷在才子身下。可他太穷了,穷得只有爱,如此爱便刻骨浓郁。
可他说,自己愿意为白若兰去死时,白若兰豁然清醒。
然,清醒过来的是爱,身体还沉沦在他细细碎碎的绵绵不绝里。
他好温柔,温柔到近乎虔诚,他喜欢仰视白若兰的美,用花式辞藻轻扫旖旎。
旁人看来是狗男女,像是几百年没做/爱,勾搭在一起就干柴烈火,半分钟缺不了人的寂寞,可不到二十,陷在局里的她,没有剪断关系的利落果断,反而多了走钢丝的刺激流连。
无事不青春。
被揭露时是恐惧的,怕失去高分的男友,可公孙这暴脾气为白若兰的发狂时,极大满足了她的存在欲。
不齿,又刺激,这是低俗情感的奥义。
她噙泪认错的某一个瞬间真错觉过她和公孙是爱情。可那痕浅浅牙印,稀释了汹涌的爱意。
“真心有过,但很短暂。”
他们第二次分手后,也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白若兰如是对我抛下结语。
白若兰时常在挂断电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