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
如此分工协作确实不错,因为大家捕鱼基本都是在近海渔场,渔场附近总是能找到小岛的。
但对于已经购置新式渔船的船主来说,却不划算。
他们花了大价钱购置新式渔船,刚把本钱或贷款赚回来,接下来正要大干一场,可不想被那些吝啬鬼拖后腿——他们就想单干。
说得更直接些,就是想有“自主权”,自捕自销,不想多出几个中转环节导致开支增加、利润下降。
再者,渔船长期在海上晃悠,万一遇到风暴,光靠那几个小破岛可未必顶用,万一造价昂贵的新式渔船完蛋了,他们找谁哭去?
两种意见无法统一,而渔业行会并没有强制规定会员之间必须合作,必须一起发财,大家又不好撕破脸,只能据理力争,争得面红耳赤。
支持分工协作、一起捕鱼的东主,认为这样的合作不影响新式渔船的捕鱼量,毕竟新式渔船也得往返港口、渔场,不仅花时间,还消耗大量燃煤。
眼见着两拨人说不到一处,主持会议的会长、副会长赶紧两边劝,列席会议的北洋市舶司淮口分署官员,赶紧出来说句“公道话”。
也就是提出一个建议(要求)。
那就是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