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由相应转运使司负责协调、转运,而各转运司还承担将各地贡赋转运长安的职责。
与此同时,因为各类新式机器的大量出现,加上海贸、航运、工商、采矿的大规模发展,以及新的治安、户籍管理、征税需求,现有的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不堪重负。
所以,为了增强行政管理能力,又不大幅增加机构设置,朝廷决定(暂定)在六部下增设新司。
织造司(主管纺织业和手工业)、交通司(主管水、陆交通运输,和转运司有区别)、工务司(管理机械制造等重工业及化学工业)。
内务司(强化户籍、治安管理,对各特区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协调对流动人口的征税)。
洋务司(管理海贸事宜,市舶司只管收税)、商务司(管理各特区的商业)。
特区不是特别行政区,而是指大都会、主要商埠、矿区、要津和对外通商口岸(海、陆)这些“特定区域”,特区必须经过朝廷认定并张榜公布,地方官府不能自称。
朝廷会对这些“特区”的官府进行改革,增设相关机构,以便更好地对流动人口及工商业进行强化管理。
“特区事务”要“特办”,其他行政区照旧,如此以来,朝廷不需要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