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逆水行周 > 章节目录 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
的婚姻,官府在律法层面上也承认,之后涉及到各类户籍、财产纠纷,都会把两人当做正式夫妇看待。

    当然,一旦男女双方之中,有人故意隐瞒实情,造成重婚,或者男方以娶妻之名骗婚姘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流放一万里,至澳州,终身不得离开。

    这是结婚,如果男方纳妾,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确保一切行为合法。

    再有,就是公诉制度,一旦事涉亲属相犯、**,不管苦主、凶嫌是谁,即便苦主及其家属放弃诉讼,官府会以官吏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追究亲属相犯、**之罪。

    马荃对于这公诉制度,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是真心希望,包括公诉制度在内的新法悉数成立,也好让天下庶子们有点尊严。

    尊严是什么?

    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看家族尊长、宗子眼色而生活的尊严;

    能够自己择偶,不需要哀求父亲、嫡母同意的尊严,哪怕为此要挨上四十下鞭子;

    自己被父亲、嫡母或者族中尊长甚至嫡兄“失手打死”后,好歹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不至于像一条野狗死去那样。

    这些尊严,曾经是那么遥远。

    作为婢生子的马荃,在家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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