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日这份报纸上也有文章持不同观点,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意思 被人曲解。
该文章引经据典,以《孟子·离娄(下)》内容作为论据: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
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这里面提到了五不孝:四肢懒惰,不赡养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
放纵情色享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是第五种。
没有说“无后代是不孝”。
其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的三,实际应该是虚数,不是指数字“三”,一如“文武百官”中的“百”,否则无法和同一卷书里所说“不孝者五”对应。
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真正意思 ,应该是“不孝的行为有很多,后辈没有尽到后辈应尽的义务,这是最严重的不孝行为。”
文章作者认为,舜不告而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