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在庚子国变之后,对财政、税收进行了改革,收入到是在逐年上升,到了1906年时,财政收入己达到接近2亿白银,但由于这个时代华东**占据了山东、河南,上海等地,因此清廷的收入也大幅的缩水。
不过1906年的财政收入己不能算华东**的正常值,因为现在华东**的地域己包括山东、河南、东北、婆罗洲、上海等地,据财政委初步估算,华东**的正常年财政收入应在2.5-3亿银元之间,因此行政院最终决定,以1907年的**财政收入为基数,在第2个五年周期结束时,财政收入要在此基础上増加一倍。这也就意味着财政收入每年的增涨在20%左右,在不増加税率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增加投资来实现这个目标。
其实在取得了台湾海峡之战结束之后,华东**己确保获得远东战争的胜利,行政院就开始考虑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将进行投资建设的大型项目,而且随着华东**和英法日荷4国的谈判结束,己获得了巨额的赔款,也有足够的建设资金,因此在1906年年底时,最终确定在第2个五年计划内,将上马141个大型项目,其中大型工业项目86个,基础建设项目32个,公共项目15个,其他项目8个。而具体的分布是,山东58个,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