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但仍以本人的手工业劳动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与中农类似。
(1o)恶霸。是指依靠或组成一种反动势力,称霸一方,为了私人的利益,经常用暴力和权势去欺压与掠夺人民,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之重大损失的人。
四、土地的分配
(1)土地分配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有耕地的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辅以补偿调整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对地主应按相同标准,同样分给一份土地,使其自食其力,
(2)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富农出租的小量土地,一般予以保留,也可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份或全部,并适当给予补偿,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计算。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份或全部,并适当给予补偿。
(3)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并容许中农保有比分配所得土地的平均数量为高的土地量。
(4)对于开明地主士绅,除依照土地改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处理其土地及其他财产外,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