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厚重的航海日志中,而这一切都是从巴达维亚的图书馆中盗取的,但很遗憾的是,所有的东西都会副本,塔斯曼亲手制作的地图,探险船上的航海日志已经被送往了荷兰本土。
这完全是盗取别人探险成功的行为,但李明勋将其理解和定义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摘取果实,放着已经存在的路线不使用,而让手下去盲目的探险是完全愚蠢的行为,事实上,社团早就在巴达维亚接触过塔斯曼,提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如果他同意,李明勋甚至可以告诉他一些穿越者才知道的信息,让他避免走弯路,可惜的是,那位伟大的探险家对于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荷兰东印度公司和他的伯乐,范迪门总督有着坚定的忠诚信念,李明勋只得选择盗取航海资料和雇佣佛雷斯这个贪婪鬼的办法来应对。
在荷兰人的资料里,澳洲大陆被称之为新荷兰,但在塔斯曼之前,他们也只是登陆了澳大利亚的西北部,毫无疑问,上千里的贫瘠土地、恶劣的气候和凶狠好斗的土人让他们望而却步,一直到范迪门支持塔斯曼的探险活动才有了紧张。
塔斯曼分别在1642和1644年进行了探险,第一次探险队社团的澳洲开发计划最有用,其航线是从印度洋开始,沿着南纬四十七度线航行,如果贯彻这个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