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会一无所获,甚至有去无回,好在,南纬四十七度的严寒天气让水手们难以接受,塔斯曼向北了几个纬度,南纬四十四度,成功发现了“范迪门之地”,也就是后世的塔斯马尼亚岛(澳大利亚最大的岛屿,北面就是澳洲最富庶气候最好的地区),然而,塔斯曼么有发现澳洲,而是继续前进,抵达了新西兰,绕开澳大利亚东部的岛礁群和广袤海洋,向北进入了太平洋,发现了汤加、斐济岛,后抵达新几内亚岛,成功的绕过了整个澳洲大陆,返回了巴达维亚。
而第二次探险发生在1644年,其从巴达维亚出发,想要沿着新几内亚岛南部航行,越过了托雷斯海峡,但是却折向南方,沿着同样贫瘠、恶劣的澳大利亚北部、西北海岸线,返回了巴达维亚。
从探险角度讲,这无疑是伟大的旅途,但对于东印度公司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只有发现的新西兰适合开发,但过于遥远了,对澳洲大陆完全没有探明。
事实上,在十七世纪,最喜欢探险的是西班牙人,为了拯救迷途的羔羊,有些疯狂的西班牙人可以横跨整个太平洋,就知道他们什么都愿意干了,而东印度公司说到底是一个商业公司,成本和收益才是其考虑的,很多时候,许多公司的派遣的探险家因为擅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