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一些。新立村落,闲田开荒,便可依此数而定。一户三十亩,另加五亩桑园。”
崔主簿点了点头,过了一会问道:“运判,何不让各村子自己定开田数目呢?他们开得多,愿意出力种的多,对于衙门不是好事?”
杜中宵道:“主簿,事情不是这样做的。有地便就有税,还有差役,种的多了,赋税差役自然就会重。一夫之力总是有数的,开田多了,种着本就吃力,再加上差役赋税,力有不逮,说起来,就是我们衙门税重。定一个合适的数目,一般的人可以小康,还可略有余力,才能官民两便。”
这是管理技巧的问题,其他地方土地不均没有办法,营田务白纸上做画,当然力求完美。一家地太多了,种着吃力,再向他们摊派差役,自然满腹怨言。而税依地而定,家里地多税就多,人均耕地超过一定的数目,反而会加重官方和百姓的矛盾。
这就是小农经济的问题,要想让自耕农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就要有合适的规模。这个时代,以唐州这里来说,家里有几亩水田,一家合适的规模就是三十亩。如果普遍超过此数,以后必然会有其他地方的人来做佃客,或者打短工,营田务不追求这种经济模式。
作为军队的一部分,营田务的土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