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章要比《水浒》丰富得多,曲折复杂得多。
后者在这个桥段的线索非常简单,概括性段落多,最精彩的地方是那三拳。记得少年时读到这里,还曾惊讶于怎么可以写得这么棒!
写这几章前,特意翻了翻书,发现一个地方非常有意思。
不愧是四大名著,细节丝丝入扣。
你看,金老儿父女五更(三点)起来,烧火做饭用去一小时。鲁达到了后,整整坐两个时辰堵店小二,就是静坐四小时。然后去状元桥,也得花上半个小时吧。郑屠切瘦肉肥肉臊子用一个时辰,即花掉两小时。
算一算,拳打郑屠时,时间至少是上午九点半以后了。所以书中说,“整弄了一早辰,却得饭罢时候。”古人早食是九点左右,刚巧过了饭点。
从这么看,《水浒》的时间不该出现偏差。
但郑屠切十斤臊子,怎么会整整用掉一个小时?老太太都比他快呀!
想了想,觉得问题出在刀具上。
《水浒》里关于做臊子只用了一个字,切。
而我们做臊子,切完之后,是必须噼里啪啦一通乱剁的。
我判断,宋代尽管出现了锋利坚韧得可以劈开铁甲的斩马刀,民间菜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