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们很快就查到,‘四哥’是从一家夜总会把你给带走的。”似乎在等待着烈酒的辛辣慢慢从他的口腔里消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继续说道。
“是,那时候,我在夜总会做小姐。”说出“小姐”两个字,我禁不住再次悲从中来。如果我从来没有做过“小姐”,如果我好好把大学念完,如果我现在就是个小报实习记者,那该多好啊!可是,如果我不做小姐,不被“四哥”租去做女朋友,我又如何能认识这只“蝈蝈”,如何能用整整三年的时光来爱上一个人,寻找一个人?
生活啊,是不是总这样阴差阳错?
这些都是我心里想的,无法对他说。
“你不是大学生吗?怎么会去做……那个?”一口烈酒落肚,“蝈蝈”似乎也放松了许多,不假思索地问我。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三年前,我在夜总会做小姐的时候,至少有一打客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
我会告诉他们:“没钱花呗!”
或者:“我喜欢,你管得着嘛你?”
就这么简单。
可现在是“蝈蝈”提出的问题,我得想想,认真回答他。
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热茶。把茶杯搁回到茶几上时,我已经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