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过了好一会儿,“蝈蝈”轻声说道:“那份所谓的保证书,你完全可以不写的。”
我轻叹一口气,寻找他的眼睛,他垂下眼睑,看着指缝中袅袅升起的青烟。
“完全没有证据的指控,或者说,只有他本人,是唯一的证人”,他说:“当他让你写下……偷偷摸摸到不良场所……卖 淫……的时候,你完全可以质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去……卖 淫?’这种事情,通常只有现场抓获,才能算是证据……”
“蝈蝈”每次说到“卖 淫”这两个字时,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他的嘴巴里含着一把钢针。噢,这两个字,对他这样的“卧底”侦察员来说,应该经常会提及吧?他说得如此艰难,是因为他觉得把这两个字用在我的身上,让他的嘴巴,不,让他的心流血吗?
我想一定是的。
我明白“蝈蝈”的意思。如果我质问朱院长:“你怎么知道我去卖 淫?”他是无法回答的。他绝不可能承认醉醺醺地去ktv找小姐时看到了我,他顶多只能说是“同学检举”,这样,我立马就可以大叫:“是哪个同学检举的?他(她)凭什么说我卖 淫?你把他(她)叫来,我跟他(她)当面对质!”
“我想……这跟指控一个人贩毒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