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可以有?他们帮我做的都是正当生意,哈哈。不过,当然,我不会告诉你,他们的名字。哈哈……”
段向北声称自己早已识破了“蝈蝈”的卧底身份,他的理由是,如果“蝈蝈”不是卧底,他怎么会将自己诱骗到腊戌,从而让缅甸军队抓了自己?
“蝈蝈”声称段氏父子绝不可能识破自己的卧底身份,他的理由同样是,如果段氏父子已经识破自己的卧底身份,他怎么可能将段向北诱骗到腊戌,从而促成缅甸政府抓捕并向中国政府移交段向北?
纪检部门当然不会纠缠于这种“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逻辑循环。一个最基本的甄别依据就是,彭卫国到底有没有接受段氏父子的“好处”,说白了,就是钱。
“蝈蝈”前后三次为段氏集团“押运”毒品,两次广东,一次甘肃;后来受段蒙生委托,到清迈去找张光祖,所得的“佣金”以及所付的“定金”,都打到了“蝈蝈”指定的帐户上——这个帐户,当然掌握在“626”专案组的手里。这些钱,“蝈蝈”事实上根本无法动用,这些钱,都将作为“毒资”被追缴,清清白白。
关键是,段向北“私底下”,有没有给过“蝈蝈”钱,特别是现金?
“蝈蝈”断然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