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字,不过是履行通过法案的最后程序。
但实际上,两者根本不是一码事。
近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君主和政府是二而为一的,政治体制是一元的,签署法案是君主的法定义务;但“幕藩体制”是一种纯粹的二元政治结构,在法理上,天皇和幕府,京都和江户,是相互独立的,签署法案并不是天皇的法定义务。
事实上,法案没有天皇的签署也照样可以推行;只是有了天皇的签署,这个法案理论上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而天皇肯不肯签署这个法案,即是说天皇听不听幕府的话,完全取决于幕府的势力是否足够强大。
这个“是否足够强大”,不是相对于天皇而言,“公家”——即天皇和他周围的贵族公卿,是没有自己的武装的,就是说,“公家”势力的绝对值,几百年来都是不变的。
幕府的势力消长,是相对于“幕藩体制”中的“藩”,即大名们而言的。
江户时代的早期,幕府对大名占有压倒性优势,天皇就很乖,将军说啥就是说,完全是个橡皮图章。江户后期,幕府逐渐走弱,特别是进入十九世纪以来,幕府财政愈来愈困难,“掌控天下”愈来愈力不从心。相反,“雄藩”们,特别是几个外样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