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方严词拒绝,法人立即炮击升龙城楼,并向我协防升龙之部队开枪射击,我忍无可忍,奋起还击,乃有“升龙事件”之变。
第三,“升龙事件”之后,我以法方既受教训,当力赎前愆,从此严守分际,故此不以为甚,既未将“升龙事件”大事渲染,更未要求法方赔偿军费,以存法方颜面,以求和好大局。
孰料,法方非但一无反思 ,反出之以《十二条》,颠倒黑白之余,更以败者身份,要求胜者赔偿,进而吞并全越,真正是凶恶之尤!亦真正是滑稽之尤!外交史上,可曾有过如斯之奇观哉?
法方既视煌煌条约如无物,一切言行,又无可理喻,我亦无法单方面墨守成规,在此昭告万国,并正告法兰西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身为越藩之宗主,中国政府不再承认越、法两国签署之《壬戌和约》之有效性,郑重要求,三月之内,法国将南圻六省并昆仑岛交还越南,并将一切政治、军事力量撤出越南。
公告天下,咸使知闻。
*
*
看到中国政府的《告万国书》,博罗内很蒙圈儿了一阵子。
按理来说看,博罗内该高兴——他这个署理驻华公使,虽身为外交官,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