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淡水渠的“所有权”也争了回来,另外,还收回了六万多公顷的土地——也算过得去了。
一八六六年初,谈判双方达成最终协议,除拿破仑三世“仲裁”相关内容之外,还加上了一条,埃及以一千万法郎的高价,赎回运河公司以一百七十万法郎购得的一块私人河谷地产。
该河谷战略位置重要,伊斯梅尔担心法国在该处建立军事基地,危及埃及主权。
算一算,埃及拢共要赔给运河公司九千四百万法郎。
协议是签了,可是,这笔天文数字的赔款,打那儿来呢?
别忘了,埃及的总人口,还不到五百万啊!
只好“借洋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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