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在场,因此对方一口咬定这是温先生的个人举债行为,并拿出了温先生失踪前的银行流水清单,上面罗列了其中100万钱款的去向。
“爱马仕包包、skii的护肤品、香奈儿的口红…你告诉我这是男人买的?”
陈博忍不住笑出了声,好歹去买个vr体验机、跑车装装样子都好,真当法官是傻子么。
法官确实不傻,但碍于邓先生无法举证,法院只能判定由温先生负担其中的450万,夫妻共同承担50万。
发现这个漏洞后,最高法迅速对此作出了补救措施,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以夫妻双方月收入水平划定了一条基准线。
假设两口子一个月收入加起来1万元,对单张借据1万以上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否则在无法举证说明用途的前提下将被视作个人举债。
即便如此,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既然1万元是道坎,那几千几千的借就不会有事了,陈博吐槽这些家伙要是能把思路用到正道上,估计首富之位早就易手了。
真正彻底解决问题,是等到公民电子档案实现全网互联互通,过去上个失信人名单,无非是限制高消费,其他方面该咋滴咋滴。
现在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