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的给有权的行贿,沈溪已经官至正三品,王弘若要诬赖沈溪,必须得合情合理,那就是一口咬定沈溪是给福建左、右布政使行贿,因为整个布政使司中,只有左右布政使的官品是正二品,比沈溪高,其余的官都没沈溪大。
但王弘不敢随便乱咬,因为事后追究,朝廷难免会问,为何沈溪不给别人行贿,要给左布政使或者右布政使行贿?
难道受贿之人本身就是贪官?
就算朝廷不追究,王弘随便说个人,那沈溪也会知道是谁加以针对,之后可能就会加以报复。
可若是不攀咬,那沈溪行贿的罪名就不成立!
总不能说,沈溪是对布政使司全体成员行贿,沈溪可不是民,是官,当官的没谁这么傻,把礼物直接送给整个衙门的官员。要说沈溪这个上官给整个布政使司的人行贿,还不如说沈溪是在花钱犒劳布政使司的人,没过反倒有功了。
王弘一咬牙,道:“沈大人欲行贿之人,正是我王某人!”
王弘也是拼了,上面交待的差事,怎么都要完成,不管逻辑上通不通,现在一定要找到受贿的人,说官大的怕招惹是非,干脆就说自己。
沈溪用鄙夷的目光望着王弘,道:“王……都事是吧?你官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