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除非立即暴力惩戒,其他手段的效果都很有限。
但也必须看到,理论上,成长在一个平和社会中的少年,犯下此类严重错误的概率是极小的,甚至可以认为“实践上等于零”。
一个呱呱坠地,开始学习怎样做人的幼儿,在理想情况下,成长过程中仍难免犯错,但至多也只是抢夺玩具,恶语伤人,甚而乱发脾气扔东西,或者和同伴发生肢体冲突,这些当然不是什么好的行为,其后果却相当有限。
但凡有适当的教育,养护,如果没有一个充满戾气、遍地恶棍的社会环境,任何少年都不会习得凶杀、抢劫、强-暴乃至投毒的极端恶行。
如果没有这些后果严重、且后果不可逆的恶行,事实上,
阿达民并不反对一切“宽容未成年”的规则,譬如今天盖亚净土所实践的那样,对少年格外开恩,只因数据库里的几万桩轻微罪行,后果都可弥补,只要教育好当事者,或者说,给脑额叶的成熟留出时间,一切都不是问题。
至于旧时代,任何国家、群体都面对的,少年的极端犯罪问题,其根源并不是被千夫所指的“宽容未成年”,
而是黑暗的社会氛围所致。
调取资料,稍微关注一下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