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熙四年并为1路。
43雍熙以后文献惟见“江南转运使”,不见江南东、西路,可为印证。
荆湖:太平兴国初,亦分为南、北两路。
《长编》三年五月丙戍条言,“诏免荆湖南路转运使崔宪,仍削三任,副使许奇除籍为民,夺先所赐钱五十万”。
又《宋史-李惟清传》言,惟清,“太平兴国三年,迁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五年,改左赞善大夫,充转运副使,升正使,就改监察御史,兼总南路”。
可证。李惟清兼总南路之时,为七年九月至九年六月。44则兴国末荆湖仍分两路。
此即《长编》至道三年所谓“荆湖两路,或通置一使”。
西川:开宝六年,分峡路。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为使两路“盐筴流通”,遂“命西川转运使申文纬遥兼峡路,峡路转运副使韩可玭兼西川路”。
二年二月,又“分西川为东、
46西两路,各置转运使、副使”。七年八月,“废东川转运使并属西川”。
因此,在这期间,川蜀地区应分为西川、东川、峡路3个政区。此后,又复为西川、峡路。
至于广南,太平兴国时则仍开宝旧制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