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很顺利,社团降低了藩属部落的税率,准许他们可以用实物替代税收的三分之二上缴,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拥护,但一直到宗教局的分支机构入驻马尼拉,一切都变了。
社团对宗教的管理向来非常严格,而且拥有专门的宗教机构宗教局,社团承认治下百姓拥有信仰宗教的权力,也允许各种常见宗教在领地内存在,但一切宗教都必须接受监督和管理,而社团对宗教管理的有两大准则。
信仰是有代价的。
控制信仰的源头。
首先,宗教局规定,除了自己的住宅之外,在其他地方进行的宗教活动都要向宗教局报备即便是其他私人领域,比如酒馆、工坊、私人船只,总之,只要有非直系亲属加入宗教活动都要接受管理,而管理的办法就是一个,收税。
宗教税是目前社团第四大税收来源,排在前面是关税、商业税、农业税,即便是城市的人头税都没有宗教税高。
在任何一个教堂、寺庙、庵堂的门口,都有宗教局的税务官收税,而举办宗教活动也要收税,哪怕是家里死了人请和尚做法事也得根据宗教人员和参与群众数量而交税,上不封顶。
宗教税的制定让信仰的成本极度升高,元老院支持这个规定是为了税收